如何有效防范商標被撤三的風險
商標被提撤三!怎么辦?
通常注冊完拿到商標注冊證對于商標申請人來說都可以松口氣了,但是事實并非如此,注冊過的商標如果使用不當的,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尤其隨著商標注冊越來越便利化,國民品牌意識的覺醒,商標注冊量與日俱增,商標一標難求,注冊商標被他人以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為由申請撤銷的案件越來越多。
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商標: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該條款的目的在于清理閑置注冊商標,督促商標權人積極使用商標。所以注冊完畢拿到證書才是商標品牌發(fā)展的第一步。
遇到撤三申請的怎么辦?不要害怕,積極提供商標的使用證據。
1、近三年的商標宣傳材料(包括在報紙、雜志、網絡、電視、電臺等媒體上的宣傳資料;和公司制作的宣傳單頁、手冊等;公司促銷或其他推廣宣傳活動資料)。
2、銷售發(fā)票、銷售合同、企業(yè)招牌、加盟許可合同。
3、近三年銷售范圍,銷售額說明,銷售發(fā)票復印件、納稅申報證明等。
4、近三年的廣告宣傳費用統(tǒng)計(請加蓋公章),最好能提供與廣告公司所簽訂的合同及相應費用支付發(fā)票復印件。
5、相關媒體對企業(yè)的報道、采訪等材料。
6、企業(yè)參加各類展會、推介會等公開了使用商標的證明:譬如參展照片、參展證、繳費發(fā)票等。
7、帶有商標標樣的產品質檢報告。
8、帶有企業(yè)商標標識的資質證明及所獲榮譽證書:包括各種獎章、獎狀、榮譽及稱號等。
這需要企業(yè)日常做好對商標推廣使用的證據保全,那如果日常企業(yè)沒有做好相關的使用證據保全或者提供的使用材料無法構成商標法意義上商標使用該怎么辦?
對取得商標注冊證的商標可以通過過一段時間提出重新申請一次(最好是快到三年時提出重新申請),雖然需要花費一點費用,但是相對商標被撤銷的風險要值的多,但別忘了申請人要一致。
另外企業(yè)還需要對商標如實正確使用,避免使用不當造成不符合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且各種證據材料方面最好有一定時間體現,有實力的企業(yè)可以定時的對使用證據進行公證一下。
最后還需要及時跟代理機構聯系,以保證可以在規(guī)定時效內有條不紊的完成相關手續(xù)。
來源:標池
撤回商標評審申請書下載
撤回商標評審申請書填寫須知:
1、此申請書適用于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提出的撤回商標評審申請。
2、本案為國際注冊的,應在注冊號前加“G”。
3、商標代理組織代理申請人提出撤回商標評審申請的,須有申請人的書面授權。
4、共同申請人或共有商標當事人所指定的代表人提出撤回商標評審申請的,須一并提交被代表的當事人的書面授權書
5、具體理由較多書寫不下的,可續(xù)頁書寫,并標明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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