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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不同類型的案件,法院收取訴訟費的標準不同。基本可以分為財產類案件和非財產類案件兩種類型。其中財產類案件一般按訴訟標的額(訴訟涉及的金額)來決定訴訟費的多少。對于非財產案件,一般都有固定的金額或者金額區(qū)間。比如: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其他案件的具體收費情況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方法》第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斗纖畢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空芹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豎枝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1、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基礎服務費1000~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進計算。爭議標的額 計費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2、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3、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800元~8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減半收費,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四、辦理刑事訴訟案件(一)偵查階段:
1、提供法律咨詢:300~500元/次;
2、申請取保候審: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訴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哪些案件的律師費在勝訴后可由對方承擔?
法律、司法解釋規(guī)定可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的情形:
1、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滑攔規(guī)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扮寬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2、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著作權法》第48條規(guī)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shù)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6條的規(guī)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3、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信缺胡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商標法第56條第1款規(guī)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4、專利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第22條: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請求以及具體案情,可以將權利人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計算在賠償數(shù)額范圍之內。如果專利糾紛案件中律師費要計算在被告的賠償數(shù)額范圍之內,必須是以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為前提。
隨著知識產權訴訟的案件數(shù)量日益增多,扮扒在知識產權訴訟中,知識產權訴訟管轄法院是如何確定訴訟律師費的?怎么計算?訴訟律師費一、知識產權訴訟律師費是怎么規(guī)定的律師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計件收費。收費標準為3000元/件(人民幣,同下),可上浮50%,下浮不限。如果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按標的額分段累加收費。廳亮昌三、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情況1、合同糾鍵迅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2、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3、商標權民事糾紛案件。4、專利權糾紛案件。如果專利糾紛案件中律師費要計算在被告的賠償數(shù)額范圍之內,必須是以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為前提。5、擔保權糾紛案件。6、不正當競爭案件。7、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件。8、法律援助案件。9、仲裁案件。10、雙方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每個訴訟階段基礎性收費為3000元—20000元,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不含10萬元)收費標準為3000元—10000元;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不含50萬元)為6%-8%;
3、5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不含500萬元)為4%-6%;
4、5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不含2000萬元)為2%-4%;
5、2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不含1億元)為1%-2%;
6、1億元以上部分(包含1億元)為1%—0.5%。案情復雜或影響重大的案件型型,可在上述比例以上協(xié)商收費。
二、可以要求被告支付律師費用嗎
通常而言,誰委托的律師就由誰承擔律師費用,原告委托的律師由原告付,被告委托的律師由被告付。不過,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承擔主體的,或者在某些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案件等,原告在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而發(fā)生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法院可以判決由敗訴方承擔。既然法院已經判決,如果判決內容涉及律師費的承擔問題,就按判決內容執(zhí)行,否則就由委托方承擔各自的律師費。
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基本上不支持律師費由被告承擔的請求,除非一些特殊案件或者當事人事先對律師費的承擔有約定。法院不支持該項請求的主要理由是,當事人可以自己的名義參與全部訴訟活動。
三、律師費的影響因素有哪些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xié)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卜扒猜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此慧時收費等方式。
律師收費一般按照案件的類型以及訴訟階段計算,訴訟費用應當在新的訴訟階段應當另行計算,訴訟費用一般是誰委托律師就由誰來支付。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相關的民事權益的糾紛的時候,我國的法律沒有強制要求當事人進行訴訟必須由律師代理,因而當事人根據其自身的情況可以選擇聘請律師,也可以不聘請律師,所以在訴訟中產生的律師費與被告違約或侵權行為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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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即律師代理費,是指律師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物應當收取的報酬。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tǒng)一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師費。律師費不同于辦案經費,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托人承擔。律師費不同于訴訟費,律師費是基于委托關系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
第三章 訴訟費用交納標準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人民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zhí)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zhí)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guī)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guī)定枯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shù)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shù)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shù)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xié)議效力的,運塌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yōu)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七條 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shù)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八條 被告提起反訴、有旁敗圓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九條 依照本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按照不服原判決部分的再審請求數(shù)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四章 訴訟費用的交納和退還
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zhí)行申請費執(zhí)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
本辦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費用,待實際發(fā)生后交納。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在訴訟中變更訴訟請求數(shù)額,案件受理費依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數(shù)額的,按照增加后的訴訟請求數(shù)額計算補交;
(二)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前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shù)額的,按照減少后的訴訟請求數(shù)額計算退還。
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依照本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預交。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分別預交。
第二十四條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將當事人預交的訴訟費用隨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發(fā)現(xiàn)涉嫌刑事犯罪并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當事人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予以退還;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繼續(xù)審理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
第二十六條 中止訴訟、中止執(zhí)行的案件,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不予退還。中止訴訟、中止執(zhí)行的原因消除,恢復訴訟、執(zhí)行的,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申請費。
第二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案件發(fā)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第二十八條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終結訴訟的案件,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
以上有關一般請專利侵權律師要多少錢和一般請專利侵權律師要多少錢費用的知識講解小編就為大家分享到這里,如有其他疑問也可通過本站搜索找尋答案,或直接聯(lián)系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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