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稅指的是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以及城市建設維護稅。這些附加稅實際繳納的金額雖然不大,但是對于企業(yè)來說也給給予足夠的重視才行。
附加稅減半征收會計分錄如何編制?已計的提附加稅減免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等
貸:營業(yè)外收入
稅法規(guī)定小微企業(yè)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guī)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yè)外收入.相關會計分錄:
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按規(guī)定免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yè)外收入-稅收減免.
附加稅的計提和繳納分錄:
附加稅計提時,會計分錄為:借記“稅金及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稅”、“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當然實際編制會計分錄時,借方可以只填寫“稅金及附加”。
實際繳納附加稅時,涉及的會計分錄為: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稅”、“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貸記“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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