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著作權轉讓需要申請人向登記機構提交材料,核查通過后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符合條件,制作并發(fā)放證書,公告。轉讓的特征有:對象是財產權,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等。
著作權轉讓是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繳費;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制作發(fā)放登記證書;最后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第二十五條,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guī)定的權利,應當訂立的書面合同。
找法網(wǎng)提醒您:從不同國家的情況來看,著作權轉讓可以是永久的,即整個著作權保護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權保護期內若干年的。有期限轉讓與專有許可使用是有區(qū)別的。
著作權轉讓的特征有:
1.著作權轉讓的對象是財產權
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著作權的內容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
2.著作權的轉讓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
作品的著作財產權自權利人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即成為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從而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但是,這種權利主體的變更不同于財產法中的權利主體變更。
3.著作權的轉讓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
一般來說,作品應附著一定的載體,載體既是所有權領域的客體物,又包含著著作權領域的作品。但著作權的轉讓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權,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
著作權轉讓登記是以自愿登記為原則。轉讓合同“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登記(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軟件著作權登記管理工作,國家版權局認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為軟件登記機構。經(jīng)國家版權局批準,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可以在地方設立軟件登記辦事機構),強調的是自愿登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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