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標法》規(guī)定,商標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
(1)由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共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原件;
(2)由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共同簽署的《商標許可合同備案表》;
(3)《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4)被許可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副本復印件。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來源,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
從廣義上講,商標通過對商標注冊人加以獎勵,使其獲得承認和經濟效益,而對全世界的積極和進取精神起到促進作用。商標保護還可阻止諸如假冒者之類的不正當競爭者用相似的區(qū)別性標記來推銷低劣或不同產品或服務的行為。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進取心的人們在盡可能公平的條件下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從而促進國際貿易的發(fā)展。
商標是產品與包裝裝潢畫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設計精美、寓意深刻、新穎別致、個性突出的商標,能很好地裝飾產品和美化包裝,使消費者樂于購買。
作為構成商標的三維標志,又可稱為立體標志,是具有長、寬、高三種度量的立體物標志。以三維標志構成的商標標志的稱為立體商標,它與我們通常所見的表現在一個平面上的商標圖案不同,而是以一個立體物質形態(tài)出現,這種形態(tài)可能出現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現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
1、商標復審申請以郵寄方式收發(fā)文的,其15天復審時限的計算,分別將當地郵局收到信函和發(fā)出信函的郵戳日期,視為當事人收到和發(fā)出的日期。郵戳不清或者沒有郵戳的,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發(fā)文標注的日期順延20天視為當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商標復審申請的日期上溯20天視為當事人發(fā)出的日期。
2、國際注冊商標復審申請,共復審時限從國際局發(fā)出駁回通知書所標注的日期起算。不能提供國際局發(fā)文日期的,則以商標局發(fā)給國際局的駁回商標通知書所標注的日期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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