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接到舉報稱:有一銷售假冒知名品牌面膜以及洗面奶等不良商家將假冒護膚品銷售往羅湖地區(qū)。接到舉報后,羅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蓮塘派出所立即聯同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羅湖分局對位于深圳市的一家公司及其使用的倉庫進行查處,現場查獲大量的印有知名品牌商標的面膜及洗面奶。經鑒定,現場查獲的產品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經調查,該公司股東潘某某及陳某某租賃寫字樓對外大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洗面奶以及面膜,并為了“安全起見”租賃另一處物流園的物業(yè)作為假冒產品的發(fā)貨點。執(zhí)法人員在現場查獲面膜、洗面奶三百余箱,其中假冒面膜共8箱。目前,羅湖公安分局已依法對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1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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