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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萊雅上訴遭駁回 涉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虛假宣傳

日期:2021-08-19 16:42:26      點擊:

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一則文書顯示,近日,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萊雅)與路威酩軒香水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路威酩軒)侵害商標權糾紛管轄民事裁定書公開。

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資料顯示,路威酩軒香水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股東為“PARFUMS CHRISTIAN DIOR S. A.”即LVMH旗下DIOR公司。

歐萊雅因對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不服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提起上訴。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經審查認為,本案中,路威酩軒主張歐萊雅的侵權行為包括:歐萊雅在其“AGEPERFECTNECTARROYAL”系列涉案商品上使用與原告“ABEILLEROYALE”商標近似的標識,構成商標侵權;歐萊雅模仿路威酩軒“ABEILLEROYALE”系列商品的廣告宣傳涉案商品,構成不正當競爭;歐萊雅對涉案商品的成分的說明中存在虛假宣傳,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

歐萊雅上訴遭駁回 涉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虛假宣傳

歐萊雅認為,就侵權行為地而言,本案被訴侵權行為不屬于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并非侵權行為的實施、損害結果的發(fā)生與網絡有關就認定為信息網絡侵權行為。請求法院撤銷原裁定,依法將本案移送至上海市普陀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表示,證據證明,歐萊雅在其經營的官網、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天貓旗艦店、京東自營官方旗艦店、微信小程序等互聯(lián)網平臺上存在上述廣告宣傳并銷售涉案商品,上述行為為涉信息網絡侵權行為。根據規(guī)定,路威酩軒可以選擇向侵權結果發(fā)生地,即被侵權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因被侵權人即路威酩軒的住所地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根據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基層法院知識產權案件集中管轄的有關規(guī)定,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管轄浦東新區(qū)轄區(qū)內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案件,故原審法院依據路威酩軒的選擇行使本案管轄權并無不當。

因此法院表示,歐萊雅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對其上訴請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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