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著作權是能夠被繼承,但并不是所有權利都可以,下面就由知春路版權登記網來為大家普及下。點擊:免費查詢版權能否登記
著作權中的部分權利是可以繼承:
1、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fā)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xiàn)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chuàng)作出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著作權屬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后,《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guī)定的權利在本法規(guī)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國家享有。
著作權中的部分權利是可以繼承: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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