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異議申請辦法
根據商標法的規(guī)定,商標權利人可以選擇以下兩個法律途徑來主張權利:
1、就初審公告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對初審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申請注冊的,如果在該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期內及時發(fā)現,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請求商標局不予核準注冊。
2、就已經注冊的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注冊的,可以自該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
當事人在向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異議或爭議、主張權利時,應當結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標搶注行為的構成要件來陳述理由、提供相應的證據。這些證據應側重于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商標注冊人在主觀上具有惡意的證據,例如雙方當事人之間與爭議商標有關的商品購銷合同、往來函電,商標注冊人向權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額“商標轉讓費”的書面證據;另一方面是權利人在先使用、宣傳爭議商標的證據,例如權利人與商標設計、商標標識印刷單位之間的委托合同及相應單據,有關商標的廣告制作、發(fā)布合同,刊登商標廣告的報紙、雜志,有關商標商品的購銷合同及發(fā)票等。
二、商標異議辦理方法: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1、簽署商標代理委托書,并附異議人的身份證明(如營業(yè)執(zhí)照、身份證等);
2、準備異議書件:包括填寫異議申請書、擬寫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
3、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書件。
(二)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包括異議申請書、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
2、在商標注冊大廳提交申請書件;
3、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4、在交費窗口繳納異議規(guī)費。
(三)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包括異議申請書、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
2、通過郵局以掛號或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商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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