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用品屬于注冊商標第16類辦公用品1605辦公、日用紙制品。
【1615類商標】辦公或家庭用膠帶或粘合劑
(一)
膠帶分配器(辦公用品)160003;
文具用膠帶160036;
文具用密封化合物160057;
文具或家用谷朊膠160264;
文具或家用粘合劑(膠水)160265;
文具或家用膠條160266;
文具或家用膠帶160267;
辦公或家用淀粉漿糊(膠粘劑)160271;
文具或家用自粘膠帶160274;
文具或家用膠160290;
文具或家用漿糊160290;
文具用或家用樹膠(粘合劑)160311;
文具膠布160312;
文具用或家用魚膠粘合劑160313;
(九十九)
文具或家用明膠膠水
備注
紙與1602,1603,1604,1605,1609第一、二自然段美似。
由于此類商標所需文件繁多。主要有申請書、轉讓和受讓人身份證明文件、申請移轉需提交的證明文件等。如果有外文的申請文還需要翻譯機構簽章的中文譯本。因此可以委托專業(yè)的知識產權公司代理。如需要轉讓文具用品商標請聯(lián)系知春路知識產權客服400-02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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