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商標駁回復審成功率較低的情況有哪些?商標駁回復審,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后,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申請。這就意味著并不是商標申請被駁回后就完全申請失敗,依舊可以通過復審來繼續(xù)商標注冊。那么商標駁回復審成功率較低的情況有哪些呢?
商標駁回復審成功率較低的情況有哪些
1、是絕對駁回的商標
駁回的形式通常分為兩種:絕對駁回和相對駁回。絕對駁回一般是違反我國《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或是商標名稱缺乏顯示特征,這類商標駁回基本沒有做駁回復審的必要。而相對駁回一般是因與他人在先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造成的駁回,這類商標進行駁回復審后,只要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充分,很多仍可獲得商標注冊證。
2、是與馳名商標沖突的商標
由于馳名商標與普通商標相比,保護范圍不僅僅局限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注冊或者使用時,都將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因此與馳名商標沖突而駁回的商標不建議做復審。
3、是與在先申請的駁回商標重復
商標審核都是人工進行審查,不排除有的商標由于個人審查因素而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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