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需要委托書的國家/地區(qū):香港、丹麥、瑞士、英國、玻利維亞(要提供證明申請人法律地位的文件)、古巴(要提供證明申請人狀況的文件)、加拿大、秘魯(要提供證明申請人存在的文件)、特克斯和凱克斯群島(要提供注冊聲明書)、委內瑞拉(要提供證明申請人存在的文件)、澳大利亞(提供使用聲明書)。如果喜歡知春路知識產權的文章,可以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免費商標查詢網(wǎng),更多精彩的資訊等著您!
2、需要委托書的國家/地區(qū):阿塞拜疆、巴林、朝鮮、格魯吉亞、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韓國、卡塔爾、黎巴嫩、蒙古、孟加拉、馬來西亞、尼泊爾、日本、斯里蘭卡、塞浦路斯、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文萊、烏茲別克斯坦、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亞、亞美尼亞、越南、以色列、愛爾蘭、愛沙尼亞、冰島、白俄羅斯、比荷盧、保加利亞、波蘭、德國(按對等原則)、俄羅斯、法國、芬蘭、捷克、克羅地亞、羅馬尼亞、立陶宛、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摩爾多瓦、摩納哥,、馬其頓、南斯拉夫、挪威、奧地利、葡萄牙、瑞典、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圣馬力諾、烏克蘭、西班牙、英屬根西島、直布羅陀、巴巴多斯、波多黎各、巴哈馬、伯里茲、百慕人群島(聲明書要公證)、格林納達圭亞那、海地、荷屬安的例斯群島、開曼群島、美國、墨西哥、尼加拉瓜、蘇里南、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牙買加、阿爾及利亞、安哥拉、非洲知識產權組織、津巴布韋、岡比亞、吉布提、加納、肯尼亞、盧旺達、摩洛哥、馬拉維、南非、尼日利亞、斯威士蘭、突尼斯、坦桑尼亞、烏干達、贊比亞、扎伊爾、巴布亞新幾內亞、西塞摩亞、湯加、圖瓦盧、新西蘭。
3、委托書需要公證的國家/地區(qū):巴基斯坦、老撾、泰國、敘利亞、阿爾巴尼亞、阿根廷(委托書上應有海牙公約的旁注)、烏拉圭、布隆迪、博茲瓦納、塞拉利昂、索馬里、塞舌爾。
4、委托書需要公證、認證的國家:阿富汗、阿拉伯聯(lián)合酋長國、阿曼、菲律賓、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土耳其、約旦、伊朗、伊拉克、也門、臺灣地區(qū)、馬耳他、希臘、匈牙利、意大利、巴拉圭、巴拿馬、巴西、厄瓜多爾、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洪都拉斯、薩爾瓦歲、圣盧西亞、危地馬拉、智利、埃及、埃塞俄比亞、利比里亞、利比亞。
以上概況僅供參考。但是,在此說明:
l、有些國家有兩種委托書,一種是單項委托書,只用一次便失去效力,另外一種是綜合性委托書,這種委托書可以用于申請人的所有法律事務,而且長期有效(只要申請人不變更名稱)。
2、絕大部分國家的委托書都沒有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之分,也就是說,這份委托書從申請一直可以有效到案子的終結,在期間無論遇到什么樣的法律程序。
3、“對等原則”在國際間的使用似乎越來越弱了,絕大部分國家關于商標申請文件的要求都是基于本國的法律規(guī)定或依據(jù)某個地區(qū)的條約,而且大部分的商標法律中都沒有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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