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蘋果公司輸了,輸在了商標申請上。
近日,一份關于“蘋果”和“APPLE”商標不予注冊復審決定書,引起廣泛關注。
這兩件商標是蘋果在2016年5月25日同時申請的,2017年3月被部分駁回,蘋果沒有進行駁回復審,部分駁回后的兩個商標進入了初審公告。
誰能想到后來這兩件商標被廣東蘋果實業(yè)有限公司提出異議。
這家公司是什么來頭?
廣東蘋果實業(yè)有限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yè),主要生產皮具、休閑服飾。
該公司名下有235件商標,涵蓋“蘋果”、“APPLE”、“APPLES”、“APPLES MAN”、“APPLE BOY”等一系列文字及圖形商標。
由于爭議商標與廣東蘋果實業(y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APPLE”商標、“蘋果”商標構成近似,最終不予核準注冊。
面對這種結果,美國蘋果公司顯然不會善罷甘休,這兩大蘋果公司之間的競爭又會有怎樣的進展呢?一品知識產權將會持續(xù)關注。
這次糾紛也讓我們明白,再厲害的公司遇到商標問題也會沒轍,商標注冊講究先注先得,看準時機,搶占先機,才能掌握主動權,讓自己立于不敗之地。
推薦閱讀: